发布日期:1970-01-01 08:01:00 点击量:6269 信息来源:学生处
李康有:学生处处长兼招生就业办主任,办公电话:86336713
一、主持学生处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处会议,传达学校指示精神,通报学校情况,布置任务,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 组织起草、修改有关学生管理条例,呈报校领导审定后予以执行。负责制订全校学生思想教育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全校学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考核、考评)工作。
四、负责全校学生宿舍调整、学生走读申请审批工作;
五、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艳霞:学生处副处长兼校团委书记,办公电话:86336713
一、负责学校团委的全面工作。根据学校和学生处的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团委工作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二、指导学校学生会工作。
三、负责全校学生的扶贫解困工作;评奖、评优工作;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四、 负责全校学生的数据管理工作;
五、完成学校党组织和学生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叶碧勇:学生处副处长兼招生就业办副主任,办公电话:86332103
一、在学生处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及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招生与就业的规定。
三、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拟定招生就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完成学校和学生处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晓东,学生处副处长兼保卫科科长,办公电话:36505464
一、在学生处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制定和完善学校的各项治安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治安
防范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三、 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学校的刑
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 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工作。
四、 加强监察管理,维护校园环境。